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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 5 條
最後修訂:
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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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措施之推動、執行。 二、各類所得資料申報之收件、更正、退查及未申報案件之處理。 三、非營利事業統...
📝 內容
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措施之推動、執行。
二、各類所得資料申報之收件、更正、退查及未申報案件之處理。
三、非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稅籍之建立、管理。
四、欠稅清理、移送執行及稅款保全作業。
五、稅款銷號異常及重(溢)繳、賦額更正退稅之處理。
六、人事、文書、檔案及各項庶務管理。
七、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
一、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措施之推動、執行。
二、各類所得資料申報之收件、更正、退查及未申報案件之處理。
三、非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稅籍之建立、管理。
四、欠稅清理、移送執行及稅款保全作業。
五、稅款銷號異常及重(溢)繳、賦額更正退稅之處理。
六、人事、文書、檔案及各項庶務管理。
七、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