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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第 3 條
最後修訂: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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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製造者或輸入者(以下簡稱申報者),於國內生產、製造、加工、修改(以下簡稱產製)或自國外輸入前條產品,認其構造、性能及防護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標準者...
📝 內容
製造者或輸入者(以下簡稱申報者),於國內生產、製造、加工、修改(以下簡稱產製)或自國外輸入前條產品,認其構造、性能及防護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標準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以下簡稱資訊網站)登錄該產品之安全資訊,完成自我宣告(以下簡稱宣告安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