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職業安全衛生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11-28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機械類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之報驗義務人如下: 一、產品在國內產製,為該產品之產製者。但產品委託他人產製,而以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委託者名義,於國內銷...

📝 內容

機械類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之報驗義務人如下:
一、產品在國內產製,為該產品之產製者。但產品委託他人產製,而以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委託者名義,於國內銷售時,為委託者。
二、產品在國外產製,為該產品之輸入者。但產品委託他人輸入,而以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委託者名義,於國內銷售時,為委託者。
三、產品之產製、輸入、委託產製或委託輸入者不明,或不能追查時,為銷售者。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