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05-24
📋 條文摘要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三第二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辦理檢疫。 國外植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法第十七條第...

📝 內容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三第二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辦理檢疫。
國外植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之檢疫條件辦理檢疫。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