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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藥品回收處理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藥品回收處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10-20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其藥品回收作業之對象如下: 一、第一級、第二級及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七款公告回收之藥品: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 二、第三級:藥局及...

📝 內容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其藥品回收作業之對象如下:
一、第一級、第二級及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七款公告回收之藥品: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
二、第三級:藥局及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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