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第 6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1-17
符合本條文規定之新大型車產製廠商,應於車輛出廠時先行開立完稅照計徵貨物稅,再依限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核准整車減徵退還貨物稅,應核發核定通知函與產製廠商,並將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撥付新車實際購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