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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5 條

📜
法律名稱
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會計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5-24
📋 條文摘要

農業財團法人應依其實際業務情形、會計事務之性質及管理上之需要,訂定其會計制度。 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核定,民間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應...

📝 內容

農業財團法人應依其實際業務情形、會計事務之性質及管理上之需要,訂定其會計制度。
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核定,民間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備查。
第一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訂定之依據及實施範圍。
二、簿記組織系統圖。
三、會計報告之種類及其書表格式。
四、會計科目之名稱、定義及其編號。
五、會計簿籍之種類及其格式。
六、會計憑證之種類及其格式。
七、會計事務之處理。
八、會計檔案之管理。
九、內部審核之處理。
十、其他應行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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