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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化粧品產品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管理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化粧品產品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5-22
📋 條文摘要

化粧品販賣業者,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之直接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其範圍、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供應來源資訊及憑證: (一)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聯...

📝 內容

化粧品販賣業者,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之直接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其範圍、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供應來源資訊及憑證:
(一)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聯絡人姓名、電話。
(二)產品名稱、產品登錄號碼或許可證字號、包裝規格及淨重或容量。
(三)批號。
(四)數量。
(五)收貨日期。
二、流向資訊及憑證:
(一)供應對象之名稱、地址及聯絡人姓名、電話。
(二)產品名稱、產品登錄號碼或許可證字號、包裝規格及淨重或容量。
(三)批號。
(四)數量。
(五)交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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