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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醫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11-11
📋 條文摘要

第三條第二項所定維持費,包括各該醫療機構於停診期間應負擔之水費、電費、電話費、瓦斯費、租金、管理費、清潔費、各類社會保險之保險費及其他為維持運作所需之...

📝 內容

第三條第二項所定維持費,包括各該醫療機構於停診期間應負擔之水費、電費、電話費、瓦斯費、租金、管理費、清潔費、各類社會保險之保險費及其他為維持運作所需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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