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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2 條

📜
法律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人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教育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7-20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所稱現職,指教職員於退休、資遣或死亡時,具有現職身分之編制內有給專任教職員。 失蹤人員死亡或經法院宣告死亡者,其辦理撫卹時,視同現職...

📝 內容

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所稱現職,指教職員於退休、資遣或死亡時,具有現職身分之編制內有給專任教職員。
失蹤人員死亡或經法院宣告死亡者,其辦理撫卹時,視同現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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