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生效中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 5 條

📜
法律名稱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商業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6-12-28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分級如下: 一、普通級:指僅設置益智類電子遊戲機,供兒童、少年及一般大眾遊藝者。 二、限制級:指設置鋼珠類、娛樂類或附設益智類電子遊...

📝 內容

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分級如下:
一、普通級:指僅設置益智類電子遊戲機,供兒童、少年及一般大眾遊藝者。
二、限制級:指設置鋼珠類、娛樂類或附設益智類電子遊戲機,僅供十八歲以上之人遊藝者。
電子遊戲場業在同一營業場所不得混合營業級別經營。
前項所稱同一營業場所之認定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