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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發展觀光條例-第 4 條

📜
法律名稱
發展觀光條例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觀光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11-28
📋 條文摘要

中央主管機關為主管全國觀光事務,設觀光署;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主管地方觀光事務,得視實際需要,設立觀光機構。

📝 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為主管全國觀光事務,設觀光署;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主管地方觀光事務,得視實際需要,設立觀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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