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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菸害防制法-第 28 條

📜
法律名稱
菸害防制法
📋
條款號
第 28 條
📂
分類
國民健康
📍
Hierarchy Path
第 七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4-03-22 最後修訂: 2023-02-15
📦 進口相關 ⚖️ 有罰則
📋 條文摘要

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十二條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內容

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十二條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罰則

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十二條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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