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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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財政部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經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者,每次核准期限,最長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六個月,並以展延二次為限。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而同意再展延者...
衛生福利部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依規定期限將檢驗不合格之商品退運、銷毀、拆解至不堪使用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未於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提報改善計畫申請...
經濟部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掌理港區內下列事項: 一、自由港區管理運作與安全維護之規劃及執行。 二、自由港區事業與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入區申請之核准及廢止營運相...
交通部帳冊之記載與憑證不符,致生短報所得額之情事者,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辦理。
財政部有機農產品標章以黏貼方式標示者,由驗證機構印製於不可重複使用之標籤上,提供農產品經營者使用。 有機農產品標章採印製於產品之容器或包裝上者,農產品經營者...
農業部第二條第二款政府機關、學校、機構、法人或團體申請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其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如下: 一、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說明文件。 二、申請數量及...
衛生福利部政府應於財政能力範圍內,寬列預算,採取必要措施,持續確保經費符合推行人工智慧政策發展所需。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航站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航空站經營管理、智慧科技運用、空側設施與場面作業(含軍民合用機場)之督導、認證、查核及相關業務之推動。 二、航空站地勤業...
交通部期貨結算機構應依第二章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並應依第四章規定編製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期貨結算機構若無子公司者,應依第二章規定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驗機關(構)派員臨場執行檢驗、取樣、監督改善、監督銷毀、查核標識、臨場查核、復運出口、封存、押運等檢驗業務,依下列規定計收臨場費: 一、國內每人每次...
經濟部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申請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繳納執照費,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一、應聘僱技術人...
衛生福利部值日人員之辦公時間,自輪值之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至翌日上午八時三十分止。但法院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院本部核子反應器設施於正式運轉後,每十年至少應作一次整體安全評估,並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核能安全委員會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有機同等性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前,得先辦理審查。必要時得派員赴國外查證。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審查及查證,得...
農業部公司購置先進製程之全新機器或設備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該等全新機器或設備應供自行使用,其安裝地點以公司自有或承租之我國境內生產場所或營業處所為限。...
經濟部輸入醫療器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採一般抽批查驗: 一、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逐批查驗後,皆符合規定。 二、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逐批查驗或前條加強抽批查驗,...
衛生福利部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主管機關,策劃飼料之生產、製造、運銷及輸出入,以防止飼料供需失調及價格失常。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