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 11 條 園區管理

    區內事業有關保稅之帳冊及編製之報表,除事先報經海關核可者外,應依照海關規定格式印製使用,並於年度盤點結束後保存五年;其有關之憑證,保存三年。 前項帳冊...

    經濟部
  • 海岸管理法|海岸管理法-第 12 條 國家公園

    海岸地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劃設為一級海岸保護區,其餘有保護必要之地區,得劃設為二級海岸保護區,並應依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分別訂定海岸保護計畫加以保護管...

    內政部
  •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第 12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署辦公廳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國...

    財政部
  • 華僑回國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第 12 條

    投資人得以其投資每年所得之孳息或受分配之盈餘,申請結匯。 投資人經核准轉讓股份或撤資或減資,得以其經審定之投資額,全額一次申請結匯;其因投資所得之資本...

    經濟部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第 12 條

    經指派擔任人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 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退休、離...

    交通部
  • 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第 12 條 原子能

    主管機關發現建築物遭受放射性污染時之年劑量在五毫西弗以上者,經進行改善低於五毫西弗後,該戶建築物所有權人、區分所有權人或共有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工...

    核能安全委員會
  • 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 11 條 農業科技園區

    園區事業之保稅貨品應依序存放固定之倉庫或場所,並編號置卡隨時記錄其存入、領出及結存數量,以備查核;另經海關核准以電子資料代替紀錄卡者,應隨時將保稅貨品...

    農業部
  • 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 12 條

    動物用荷爾蒙製劑檢驗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含一種成分者: (一)以動物試驗方法檢驗:新臺幣五千八百元。 (二)以化學方法檢驗:新臺幣三千四百元。 (三...

    農業部
  • 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所定健康食品應標示之事項,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九款之標示字體,適...

    衛生福利部
  • 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標準檢驗局受理報驗後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取樣者,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申請書未指定取樣日者,以受理報驗日派員取樣為原則。但時間不許可者,得於次日派員...

    經濟部
  •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船舶艙區劃分規則-第 12 條 航政

    依實際艙區劃分指數進行之泛水計算,僅須假設船殼只有一處破損及一個自由液面。 前項假設破損垂直範圍係指從基線向上擴展至水線以上或更高之任一水密水平分隔。...

    交通部
  •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 11 條 公路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少量車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明書)有效期限為審驗合格日起二年,且其檢測項目應符合審驗合格日時已公告實施之車輛安全檢測基...

    交通部
  • 航業法|航業法-第 12 條 航政

    船舶運送業自國外購買現成船,其船齡不得超過允許輸入之年限,並應於購買前擬具購船營運計畫書,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核定。

    交通部
  •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 12 條 文化藝術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承攬、委任契約指導原則,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其文化藝術事業發展。 前項契約指導原則,應包括契約審閱期間、著作權約定、經紀授權...

    文化部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 12 條

    分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財政部
  •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第 12 條

    各機關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得依本辦法及有關規定,自行訂定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要點。

    國家發展委員會
  • 提存法施行細則|提存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提存人聲請公示送達者,應否准許,由提存所以處分行之。其聲請有欠缺者,提存所應限期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提存所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院本部
  •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 12 條

    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審定證明者及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所有。 取得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同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 12 條 食品藥物管理

    輸入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採逐批查核: 一、報驗義務人輸入產品,經查核結果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或第十八條規定,再次申請查驗之同產地...

    衛生福利部
  •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第 12 條 國際貿易

    進口人申請核發抵達證明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辦: 一、經海關核章確認進口之抵達證明書申請書全份。 二、國際進口證明書...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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