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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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申請人為有關電路布局登記及其他程序,不合法定程式者,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不受理。但在處分前補正者,仍應受理。 申請人因天...
經濟部權益變動表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並分別列示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總額及非控制權益之總額。 二、各權益組成部分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所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違反第三條或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依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辦理。 違反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七條規定者,應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辦理。
環境部大陸地區人民依第十二條規定申請經許可者,得核發六個月效期之往來金門、馬祖或澎湖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或一年至三年效期之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由當事人持憑連同有效...
大陸委員會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 前項檢驗人員應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調訓及每年四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得拒絕。 檢驗人員發生離職...
環境部進出口貨物在人工查驗過程中,經發現有虛報貨物之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或其他違法情事時,以全部查驗為原則。但在繼續查驗中,已查驗部分足以推斷整批貨物之真...
財政部主管機關得出具查核公文,派員進入光碟、母版製造場所及其他有關處所,查核其有無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八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並...
經濟部再利用機構生產再利用產品及清理再利用後之衍生廢棄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再利用產品之規格、品質及用途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相關之使用規定...
教育部與第二條第一項所定水域相連之陸域及海洋以外地面水體,其轄管機關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廢棄物污染海洋。
海洋委員會汽車製造者或進口商應於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提報召回改正計畫;其提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認可,於認可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一年內完成強...
環境部申請人透過作業系統申辦證明書前,除使用經濟部簽發之工商憑證者外,其他應先連結貿易署網站,向貿易署申請使用者帳號及密碼。 前項申請人不具出進口廠商資格者...
經濟部主計室掌理本總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內政部輸入、轉讓、輸出許可之有效期間為半年。
核能安全委員會可遞送之物品,除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外,得作小包或包裹交寄。 印刷物得作小包或包裹交寄。
交通部經核准籌設之觀光遊樂業,應自主管機關核定興辦事業計畫定稿本後三個月內依法辦妥公司登記,並備具下列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
交通部持有核配量之使用廠商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上一季採購之氟氯烴品名、數量、使用量、用途說明、庫存量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要求...
環境部個案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申請,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檢具再利用許可展延申請文件一式十份,向本部提出。 前項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 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
財政部課、室、中心主管承處長、副處長之命處理本單位事務。 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
交通部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處長襄理處務。
交通部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指五年期間之計算,應自請求日起回溯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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