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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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光電式安全裝置之衝剪機械,其檢出機構之光軸與台盤前端之距離,有足使身體之一部侵入之虞者,應設置防止侵入之安全圍柵或中間光軸等設施。
勞動部集散站符合前條規定及下列條件者,得向海關申請核准辦理多國貨櫃(物)集併作業: 一、設置高風險轉口貨物集中存放區域:菸、酒、武器、彈藥、毒品、麻醉藥品、...
財政部雇主對堆放於岸上工作場所待割切或己割切之鋼材,應注意其穩定性,並設警戒標示。
勞動部本規則所稱氣體設備,係指製造設備(不含與製造有關所用之導管。)中擬製造之高壓氣體之氣體(包括原料氣體。)流通之部分。
勞動部貨棧大門、進口倉庫、出口倉庫、轉口倉庫(間)、海空或空海聯運轉口貨物拆櫃區、快遞貨物專區、機邊驗放倉庫(間)、貴重物品儲存專用倉間、扣押庫及其他海關認...
財政部(刪除)
經濟部雇主設置之機器人,其操作機關節部分等可標示動作方向者,其標示之動作方向應與控制面盤上該操作機動作開關之標示一致。
勞動部適於下列各款之一之特定粉塵作業,雇主除於室內作業場所設置整體換氣裝置及於坑內作業場所設置第十一條第二項之換氣裝置外,並使各該作業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
勞動部使用保稅運貨工具裝運貨物,應依海關規定之手續及核發之文件申辦裝貨或卸貨: 一、保稅卡車、保稅貨箱:應憑海關放行通知或轉運准單或特別准單在海關監視下裝貨...
財政部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
公平交易委員會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其導管應為易於清掃及測定之構造,並於適當位置開設清潔口及測定孔。
勞動部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乙類物質,將乙類物質投入容器、自容器取出或投入反應槽等之作業時,應於該作業場所設置可密閉各該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發生源之密閉設備...
勞動部依前條規定核列為免審免驗通關方式處理之貨物,於完成繳納稅費手續後,海關應以連線核定方式將放行通知傳送報關人及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報關人憑電腦放行通知...
財政部船舶運送業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 船舶運送業經營旅客運送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為旅客投保傷害保險。 前項傷害保險之受益人...
交通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品名,其為單方食品添加物者,應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所定之品名,或中央主管機...
衛生福利部藥理及毒性試驗資料 疫苗類藥品的菌種(包括亞種)的變更、製程改變、配方改變及結構等些微差異,可能對產品的免疫產生能力及毒理等作用產生重大影響,因此需藉...
衛生福利部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輸出同意書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中央衛生或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品製造許...
衛生福利部依本辦法規定分期繳納關稅者,民間機構應於開始營運或完工之日起十個月內,檢具交通主管機關證明實際開始營運或完工日期之文件,向海關申報。
財政部申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許可展延,應於期滿前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產品,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不適用第五條規定...
衛生福利部總噸位一百五十以上之非中華民國船舶於中華民國領海外界線以內水域或臺灣地區禁止水域航行或錨泊時,應具備航海日誌,詳實記載航行活動;遇有事故者,並應一併載...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