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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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許可展延,應於期滿前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產品,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不適用第五條規定...
衛生福利部船舶運送業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 船舶運送業經營旅客運送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為旅客投保傷害保險。 前項傷害保險之受益人...
交通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品名,其為單方食品添加物者,應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所定之品名,或中央主管機...
衛生福利部藥理及毒性試驗資料 疫苗類藥品的菌種(包括亞種)的變更、製程改變、配方改變及結構等些微差異,可能對產品的免疫產生能力及毒理等作用產生重大影響,因此需藉...
衛生福利部依前條規定核列為免審免驗通關方式處理之貨物,於完成繳納稅費手續後,海關應以連線核定方式將放行通知傳送報關人及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報關人憑電腦放行通知...
財政部總噸位一百五十以上之非中華民國船舶於中華民國領海外界線以內水域或臺灣地區禁止水域航行或錨泊時,應具備航海日誌,詳實記載航行活動;遇有事故者,並應一併載...
交通部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輸出同意書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中央衛生或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品製造許...
衛生福利部依本辦法規定分期繳納關稅者,民間機構應於開始營運或完工之日起十個月內,檢具交通主管機關證明實際開始營運或完工日期之文件,向海關申報。
財政部航空器使用人應建立飛航安全文件系統,供航空器飛航作業相關人員使用及指引,該系統為前條安全管理系統之一部分。
交通部航港局委託其他機關(構)收取商港服務費,應於每月底前,彙齊逕繳航港局於國庫開立之機關專戶,並於繳庫後之次月五日內,造具收取月報表,送航港局一份。 航港...
交通部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於核准籌辦期限內備妥航空器,申請民航局完成航務、機務審查及試航合格後,由民航局核發航線證書,始得營業。但經民航局審核無需試航者,得免試...
交通部航空器登記後,應將中華民國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標明於航空器上顯著之處。
交通部漁會應於成立大會後七日內,將章程、會員(代表)名冊及理、監事簡歷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核發登記證書及圖記。
農業部普通航空業結束營業,應先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並自歇業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原領普通航空業許可證繳銷,逾期未繳送時,由民航局逕行公告註銷。
交通部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不得出租或轉移他人使用。
交通部通用類、特技類、特種作業類、通勤類或運輸類航空器之型別檢定證申請人,應向民航局提出包括下列內容之報告: 一、校正飛行試驗用儀器之相關計算及測試。 二、...
交通部藥商許可執照、藥局執照,應懸掛於營業處所之明顯位置。
衛生福利部本辦法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申請案件未通過第六條所規定之審查者,其依第十條之一繳納之費用,除審查費無息退還二分之一外,其餘費用無息全額退還。 申請案件未通過第八條之測試驗證者,其...
財政部依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申請藥物樣品自用者,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收件人為病患姓名之國際包裹招領單或海關提單。 二、藥物外盒、說明...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