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流程 2026
藍牙、Wi-Fi、無線網卡、無線遙控等低功率射頻設備,進口台灣上市前須完成 NCC 型式認證或審驗。
凡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的藍牙、Wi-Fi、無線網卡、無線遙控與電信終端設備,在台灣上市販售前通常須完成NCC 型式認證或審驗。第一級器材還須另申請進口核准證。
1. 哪些設備屬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凡發射或接收無線電頻率之設備,均可能納入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範圍。
| 設備類型 | 常見規格 | 是否需 NCC 認證 |
|---|---|---|
| 藍牙耳機、喇叭、鍵鼠 | Bluetooth 5.x | 需型式認證 |
| Wi-Fi 路由器、AP、網卡 | 802.11 a/b/g/n/ac/ax | 需型式認證 |
| 無線遙控器 | 433MHz、2.4GHz | 需型式認證 |
| 智慧家電 | ZigBee、Z-Wave、Sub-GHz | 需型式認證 |
| 行動電話、平板 | LTE / 5G / Wi-Fi | 需型式認證 |
| LoRa、NB-IoT 模組 | Sub-GHz | 需型式認證 |
| 業餘無線電臺設備 | 各頻段 | 需認證與進口核准證 |
2. 第一級與第二級器材的差別
| 等級 | 定義 | 進口前要求 |
|---|---|---|
| 第一級 | 供公眾電信網路、專用電信網路或業餘無線電臺等使用之設備 | 完成型式認證,並持設置核准文件另向 NCC 申請進口核准證。 |
| 第二級 | 一般消費性低功率短距離設備 | 完成型式認證取得認證字號即可上市,通常無需進口核准證。 |
3. 型式認證申請流程(5 步驟)
確認設備是否列管
查詢管理辦法或 NCC 公告,確認貨品是否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送認可驗證機構檢驗
送 SGS、UL、DEKRA、TUV 等 NCC 認可機構檢驗,取得技術檢驗報告。
備齊申請文件
準備申請書、使用手冊、規格書、電路圖、樣品照片、檢驗報告與授權書。
提出申請並繳費
透過 NCC 線上申辦或監理機關送件,繳納審驗費並等待審查。
標示認證字號後上市
取得認證字號後,依規定標示於商品本體或外包裝。
4. 審驗費用與證照費
| 類別 | 頻率範圍 | 審驗費參考 |
|---|---|---|
| 第一類 | 1GHz 以下 | 約 6,300 元/型式 |
| 第二類 | 1GHz 以上 | 約 8,300 元/型式 |
| 第三類 | 無線資訊傳輸、跳頻或數位調變 | 約 10,300 元/型式 |
| 同系列產品 | 同系列 | 審驗費減半 |
| 證照費 | 每件 | 約 600 元 |
| 進口核准證 | 第一級器材 | 約 600 元/證 |
規費以 NCC 最新公告為準,上表僅供參考。
5. 進口核准證(第一級器材專屬)
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除完成型式認證外,還須依規定申請進口核准證。
- 持有相對應電臺或網路設置核准文件。
- 備妥進口核准申請書、型式認證證明與設置核准文件。
- 向 NCC 提出進口核准申請並繳費。
- 取得進口核准證後方可進口,進口後依規定列管核銷。
6. 北中南三區監理機關受理
| 區域 | 機關 | 受理範圍 |
|---|---|---|
| 北區 | NCC 北區監理處 | 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宜蘭等 |
| 中區 | NCC 中區監理處 | 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等 |
| 南區 | NCC 南區監理處 | 高雄、台南、嘉義、屏東、台東、花蓮等 |
線上申辦可透過 NCC 會員專區操作,減少臨櫃次數。
7. 商品標示規定
取得型式認證後,商品本體或外包裝須依規定標示:
- NCC 型式認證字號,格式依 NCC 核發內容。
- 相關警語,依 NCC 規定標示。
- 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符者,可能依電信管理法處罰。
8. FAQ 常見問題
低功率射頻電機或電信終端設備上市販售前通常須完成 NCC 型式認證或審驗。
審驗費依頻率與類別約 6,300 至 10,300 元,另有證照費約 600 元,實際以 NCC 公告為準。
第一級多為電信網路或電臺使用設備,須另申請進口核准證;第二級多為一般低功率短距離消費設備。
可查詢 NCC 認可驗證機構名單,比較檢測項目、報價與交期後送測。
須標示 NCC 認證字號與相關警語,標示規定以 NCC 最新公告為準。
可以委任在台代理商、進口商或顧問公司代辦,但申請人仍須對商品符合性負責。
個人自用少量進口可能適用豁免,但條件以 NCC 與海關規定為準,進口前應確認。
本頁內容引用自好運器自建「海關報關權威文獻索引庫」(1,110政府法規・官方手冊・司法釋字・學術文獻精讀彙編),各筆均附政府/司法一手來源連結,供查證:
- 法規命令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想查「手機/無線設備/藍牙Wi-Fi等射頻器材輸入須NCC審驗、自用攜帶數量上限」的主管辦法就看這份(惟本次全文未取得須再核對)。 ncc.gov.tw
- 法規命令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總說明 想查「射頻器材製造輸入申報與許可作業制度的立法說明與背景」就看這份總說明(惟本次全文未取得須再核對)。 ncc.gov.tw
- 官方手冊規範 旅客攜帶手機、平板或具電信射頻終端設備之規定(臺北關) 臺北關「旅客攜帶手機/平板/射頻終端設備規定」:NCC 自用免證 5 部門檻與 BSMI 1000美元/5件免驗界線。 web.custom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