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搬家後送行李寄回台灣,怎麼報關才免稅?
回國的行李、家當海運寄回台灣,走「不隨身(後送)行李」和一般集運進口完全不同——免稅額更高(自用家用總值 NT$35,000),但有 6 個月期限與入境報明的硬規定。一篇看懂。
後送行李 ≠ 一般進口。依官方規定,旅客自用、家用行李物品完稅總值 NT$35,000 以下免稅(已使用單件/1 組 NT$10,000 以下亦免稅),比一般集運的 NT$2,000 高很多。但有四個硬條件:① 入境時就要在海關申報單報明後送行李件數品目、走紅線檯 ② 入境前或入境日起 6 個月內進口 ③ 入境後 15 日內報關 ④ 物品須自用、標註 used。沒報明或超過免稅額 → 按一般進口貨物課稅。
本頁重點
後送行李 vs 一般集運進口(最關鍵差異)
很多人以為「搬家的東西用海運寄回台灣」就跟網購集運一樣——其實兩套規則差很大:
| 比較 | 後送(不隨身)行李 | 一般集運/網購進口 |
|---|---|---|
| 免稅額 | 自用家用總值 NT$35,000(已使用單件 NT$10,000) | 每件完稅 NT$2,000 小額免稅 |
| 前提 | 旅客本人入境+入境時報明 | 不需入境,純貨物進口 |
| 時間限制 | 入境日起 6 個月內進口+入境後 15 日內報關 | 無此限制 |
| 物品性質 | 自用、家用,多為已使用品 | 新品、商品皆可 |
| 通關 | 入境走紅線(應申報)檯,後送另行報關 | 由業者一般進口通關 |
官方免稅額三個級距
依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免稅及應稅」與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 類別 | 免稅額(完稅價格) | 說明 |
|---|---|---|
| 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總值) | NT$35,000 以下 | 管制品、菸酒除外;超過部分課稅 |
| 已使用之單件或 1 組物品 | NT$10,000 以下 | 已使用的個人物品,單件在此額度內免稅 |
| 貨樣 | NT$12,000 以下 | 樣品性質 |
報關流程與期限(入境就要報明)
- 入境當下:在「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報明後送行李件數及主要品目,走紅線(應申報)檯。這一步沒做,後面免稅額大打折扣。
- 6 個月內進口:不隨身行李須於入境前、或入境之日起 6 個月內運抵台灣進口。
- 15 日內報關:自裝載行李物品的運輸工具進口日翌日起 15 日內向海關報關(逾期依關稅法第 73 條辦理)。
- 備齊文件:護照(入境章戳/證明)、已報明的海關申報單、提單(B/L 或空運提單)、詳細英文裝箱單(逐項品名、數量、used、估值)。委託報關再附委任書。
- 查驗放行:海關核估完稅價格,免稅額內放行;超額部分課徵進口稅捐(關稅+營業稅等)。
超過免稅額?常見品項稅則(附可點擊稅則)
免稅額(3.5 萬)內就免稅;超過的部分會按品項稅率課稅。以下是搬家箱裡常見品項的稅則,點「稅則號別」可連到該 CCC 稅則頁查完整稅率:
| 常見品項 | CCC 稅則號別 | 關稅率 | 備註 |
|---|---|---|---|
| 個人書籍 | 4901.99.90.00.5 | 0% | 書籍多為 0%,留學生最大宗 |
| 筆記型電腦 | 8471.30.00.00.8 | 0% | 已使用個人電腦 |
| 已使用衣物(棉 T 恤) | 6109.10.00.00.6 | 10.5% | 二手衣物按二手估值 |
| 棉被/羽絨被等寢具 | 9404.40.00.00.6 | 9% | 體積大、易超額 |
| 瓷製餐具/碗盤 | 6911.90.00.00.7 | 10% | 家庭器皿 |
| 電鍋等小家電 | 8516.60.20.00.4 | 5% | 注意電壓規格 |
* 上述為一般進口稅率;後送行李在免稅額(自用家用總值 NT$35,000)內免稅,超過才按品項課稅,並加 5% 營業稅。書籍、個人電腦多為 0%。點稅則號別可查完整資料。
不能放進後送行李的東西
- 管制/禁止進口品:槍械彈藥、毒品、仿冒品、保育類動植物製品。
- 須檢疫食品:含肉、含蛋食品(肉乾、香腸、含肉泡麵)、生鮮蔬果、種子、帶土植物——個人郵寄等同不得寄。
- 菸酒:有專屬免稅限量(酒 1 公升、捲菸 200 支/雪茄 25 支/菸絲 1 磅,須年滿 20 歲),且通常須隨身申報,不適合放後送行李。
- 危險品:鋰電池、行動電源、噴霧罐、有機溶劑等有運輸限制,須與運送業者確認。
※ 食品檢疫詳見 食品/零食能不能寄台灣;鋰電池詳見 行動電源/鋰電池能不能寄。
超額品項稅金即時試算
若你的後送行李某品項超過免稅額,可用本工具估算該品項的進口稅。輸入品名與二手估值,系統用關務署 AI 稅則引擎試算。
※ 試算採關務署 AI 稅則預測單一品項稅費,實際後送行李按整批自用家用總值核計免稅額(NT$35,000),實際稅則與估價以海關核定為準。
留學、搬家後送行李常見問題
在免稅額內免稅。自用家用行李完稅總值 NT$35,000 以下免稅、已使用單件 NT$10,000 以下免稅(管制品、菸酒除外)。超過部分或全新大量同款物品按一般進口課稅。
入境前或入境日起 6 個月內進口,入境後自運輸工具進口日翌日起 15 日內報關。最關鍵:入境當下就要在海關申報單報明後送行李件數品目、走紅線檯。逾期依關稅法第 73 條辦理。
後送行李享旅客行李免稅額(NT$35,000)但須本人入境+入境報明+6 個月內進口;一般集運是貨物進口,適用 NT$2,000 小額免稅、不需入境。沒報明會被按一般進口處理。
旅客行李免稅針對自用、家用物品,已使用品較易認定為自用。裝箱單逐項標明品名、數量並註記 used、按二手價值估值。全新整批商品會被當一般進口貨物課稅。
管制/禁止品、含肉含蛋食品與生鮮蔬果種子(須檢疫)、菸酒(有專屬限量且須隨身申報)、鋰電池等危險品。建議以個人衣物、書籍、寢具、餐廚、已使用小家電為主。
護照(入境章戳/證明)、已報明的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提單(B/L 或空運提單)、詳細英文裝箱單(品名、數量、used、估值)。委託報關再附委任書。
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免稅額、不隨身行李 6 個月/15 日期限)— 全國法規資料庫、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關稅法第 73 條(逾期報關處理)— 全國法規資料庫。
-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免稅及應稅」:web.customs.gov.tw(自用家用 NT$35,000、已使用單件 NT$10,000、貨樣 NT$12,000)。
- 商品稅則查詢:0523.tw CCC 稅則 12,000+ 編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