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鋰電池能不能集運寄台灣?

可以,但有條件。電池組 ≤ 100Wh(約 27,000mAh 以下)可空運,須走特貨空運或海運;個人自用符合 BSMI 免驗條件即可。用下方工具算你的行動電源 Wh。

⚡ 一句話結論

一般行動電源(電池組 ≤ 100Wh、約 27,000mAh 以下)可以集運寄台灣。鋰電池屬第 9 類危險品,須走特貨空運或海運;100~160Wh 受限、須核准,超過 160Wh 禁客機空運。個人自用進口符合 BSMI 免驗條件(≤ US$1,000 或數量 ≤ 5 件)即可,關稅 0%。

最後更新:2026-05-31 | 資料來源:IATA 危險品規則(DGR)、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財政部關務署

快速判斷:你的行動電源能不能空運?

✅ 一般行動電源(≤ 100Wh)

可集運
約 27,000mAh 以下(3.7V)、電池組 ≤ 100Wh。可走特貨空運或海運寄台灣,符合 UN38.3 包裝與申報規定即可。市售絕大多數行動電源屬此類。

⚠️ 大容量(100~160Wh)/裸電池

受限 >160Wh 禁空運
100~160Wh 須航空公司核准且限數量;超過 160Wh 禁止客機空運。裸電池(未裝入設備)限制最嚴,多須改海運特貨。

行動電源 Wh 計算工具

輸入容量與電壓,立即算出瓦時(Wh)與空運狀態。公式:Wh = mAh × V ÷ 1000。

※ 以標稱電壓計算為參考值;實際以產品標示之 Wh 與航空/海運公司規定為準。鋰電池運輸須符合 UN38.3 等規範。

Wh 限制與容量對照表

行動電源容量(3.7V)約 Wh空運狀態
10,000mAh約 37Wh≤100Wh 可空運
20,000mAh約 74Wh≤100Wh 可空運
26,800mAh約 99Wh接近上限可空運
約 27,000mAh 以上> 100Wh100~160Wh 須核准、限數量
約 43,000mAh 以上> 160Wh禁客機空運
IATA 規範:裝設於設備內的鋰電池,電池芯 ≤ 20Wh、電池組 ≤ 100Wh 為一般可運範圍。Wh = 容量(mAh) × 電壓(V) ÷ 1000,行動電源標稱電壓多為 3.7V。

空運 vs 海運:鋰電池怎麼寄

鋰電池屬第 9 類危險品,依電池型態分類:裸電池(UN3480)、內建於設備(UN3481)、與設備同捆包裝(UN3481)。集運寄送須走專門管道:

方式規範適用
特貨空運IATA DGR、UN38.3 測試報告、妥善包裝與申報≤100Wh 行動電源、含電池 3C,較快
海運IMDG Code,相對寬鬆,允許較大批量大容量、大批量、裸電池特貨
集運實務:含鋰電池的商品(行動電源、藍牙耳機、平衡車、含電池玩具)須以「特貨/敏感貨」方式運送,不能混入一般包裹。好運器對含電池產品走專門特貨管道,下單前建議先告知商品含電池,以安排正確運送方式。

BSMI 商品檢驗與個人自用免驗

行動電源自 2014 年起依《商品檢驗法》列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強制應施檢驗商品,業者販售前須通過 BSMI 檢驗、取得商品驗證登錄。個人自用進口則有免驗條件:

個人自用免驗條件(資訊設備商品)

同一報單同規格型式之總金額在 美金 1,000 元以下,或超過美金 1,000 元但數量未逾 5 件者,進口人可填報免驗通關代碼 CI000000000010 通關。

注意:若不符合免驗條件又無標準檢驗局同意文件,除無法進口外恐觸法受罰;業者未完成檢驗最高可罰新臺幣 200 萬元。建議選購已取得 BSMI 認證(含商品驗證登錄號碼)的行動電源,安全也較有保障。

常見問題

行動電源可以集運寄台灣嗎?

可以,但有條件。鋰電池屬第 9 類危險品,須走特貨空運或海運。電池組 ≤ 100Wh(約 27,000mAh 以下、3.7V)可空運;100~160Wh 受限、須核准;超過 160Wh 禁客機空運。

行動電源的 Wh 怎麼算?

Wh = 容量(mAh) × 電壓(V) ÷ 1000。行動電源標稱電壓多為 3.7V,例如 10,000mAh 約 37Wh、20,000mAh 約 74Wh、27,000mAh 約 100Wh。

進口行動電源需要 BSMI 認證嗎?

販售須通過 BSMI 檢驗。個人自用進口:同一報單同規格總金額 ≤ US$1,000,或 > US$1,000 但數量 ≤ 5 件,可填報免驗通關代碼 CI000000000010。

含鋰電池的 3C 產品也算危險品嗎?

是。內建或隨附鋰電池的產品同屬第 9 類危險品(UN3481),須以特貨方式運送。但相較裸電池限制較寬,多數小型 3C 可正常集運。

行動電源進口要繳關稅嗎?

行動電源關稅 0%(CCC 第 8507 章)。完稅價格 ≤ NT$2,000 免稅,超過僅需繳 5% 營業稅,多數個人購買都在免稅範圍內。

裸電池、充電電池可以單獨寄台灣嗎?

裸電池(UN3480)空運限制最嚴,多數集運不收或須特殊申報。建議改寄內建電池的成品,或選擇可承運的海運特貨管道,並備妥 UN38.3 測試報告。

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 IATA 危險品規則(DGR)— 鋰電池(第 9 類)空運 Wh 限制與 UN38.3 規範。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行動電源列屬應施檢驗商品」:bsmi.gov.tw
  • 財政部關務署「跨境網購電器貨品,務必確認是否屬應施檢驗商品」(免驗通關代碼 CI000000000010):web.customs.gov.tw
本頁為協助理解鋰電池運輸與進口規定之參考整理,實際可運範圍、Wh 限制、包裝申報與是否免驗,以航空/海運公司、IATA/IMDG 規範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財政部關務署之規定為準。法規可能調整,請以最新公告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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