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69053006 供食品製造用,芳香物質混合物之調製品

供食品製造用之芳香物質混合調製品,食品香精複合配方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508 一、進口食品添加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輸入衛生福利部發布「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收載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並依F01規定辦理。(二)如屬香料或複方食品添加物,應依F01規定辦理。二、進口非食品添加物之食品原料,應依F01規定辦理。三、如屬食品添加物之樣品、贈品,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貨品進口同意書」。四、進口非供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用途者,於進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999999999508,免依上述規定辦理。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30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 執行前項規定,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 輸入第一項產品非供販賣,且其金額、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免申請查驗。 輔助說明: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前,須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輸入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後始得輸入;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歇業、停業。 違反罰則 第 47 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三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
    •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達港埠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 前項查驗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檢具委託代理文件;代理人為個人者,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以代理申請查驗及申報為業務之事業者,並應檢具報關(驗)業務證照、公司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輔助說明:進口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相關產品前,報驗義務人須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港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查驗機關申請輸入查驗;本辦法僅規範查驗程序,相關處罰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起司粉香料3220273000.00.(2016-08-25) 分類理由::根據申請人檢附之資料及其補充說明,係以43% whey powder、23% maltodextrin、9% natural flavor(such as Acetic Acid)、7%vegetable oils、8% cheese powders、5% salt等原料經混合、攪拌、噴霧乾燥而成之起司粉香料,用於起司口味相關食品著香,以增強起司風味,如熱狗。參據HS中文註解第2106節之詮釋及美國海關CROSS Ruling NYD87212貨品分類案例之意旨,本案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 材質成分::Whey powder43%,Maltodextrin(sourced from corn)23%,Natural flavor(such as Acetic Acid FEMA#2006)9%,Vegetable oils(such as Canola)7%,Cheese powders(such as Cheddar cheese)(cultured milk,salt,rennet)8%,Salt5%,...... 功能用途::作香料用,用於起司口味相關食品添加香味(如熱狗,每公噸添加7公斤) 發文文號 105DA0132
  • 申報貨品::牛肉精膏(熱反應香料)(2015-09-1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申請人檢附資料,係牛肉酶解後,與胺基酸、還原糖、水解植物蛋白進行美拉德反應(梅納反應,Maillard Reaction),再添加調味料製成具濃郁牛肉風味之香料,供食品調香、增強風味及香氣,用量為0.5%~1%,參據HS註解稅則第2106節之詮釋及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稅則號別第2106.90.53.00-6號。 材質成分::如附件之原料成分資料表(牛肉酶解液:57%、氨基酸(含水解植物蛋白):4%、脂肪:10%、蔗糖:8%、葡萄糖:4%、香辛料:0.5%、盐:16.5%)。 功能用途::調香及增強風味、香氣 食品用香料,使用量0.5%~1% 發文文號 104BA0207
  • 申報貨品::牛肉精粉(熱反應香料),規格:10kg*2/AL袋(2015-09-1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其檢附之資料,係牛肉精膏添加桃膠經乳化包埋、噴霧乾燥、混合、過篩、包裝等加工製成具濃郁牛肉風味之香料粉,供食品調香、增強風味及香氣,用量為0.5%~1%,參據HS註解稅則第2106節之詮釋及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稅則號別第2106.90.53.00-6號。 材質成分::如附件之原料成分資料表(牛肉酶解液:40%、水份:22.6%、氨基酸(含水解植物蛋白):3%、脂肪:7%、蔗糖:6%、葡萄糖:3%、香辛料:0.4%、盐:11%、桃胶:7%)。 功能用途::調香及增強風味、香氣 食品用香料,使用量0.5%~1% 發文文號 104BA0206
  • 申報貨品::ENZYME MODIFIED CREAM(2015-06-1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申請人檢附資料,係鮮奶油經脂肪分解酶分解後,以糊精或乳糖為載體混合均勻,再經噴霧乾燥製得之奶油粉狀香料(芳香物質),供添加於食品中,用量為0.1%~3%,參據HS註解稅則第2106節之詮釋、中國海關Z2006-0059、日本海關114001435及美國海關NY R02392等稅則分類案例,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2106.90.53.00-6號。 材質成分::Enzyme Modified Cream(Natural type):40%、Excipient(Dextrin or Lactose):60% = = = = = Enzyme Modified Milk FL: 100% 功能用途::Flavoring/0.1 to 3%(dosage)。添加對象:所有食品中,如飲料、糖果、餅乾、麵包等等,添加量:0.1%-3% 發文文號 104CA0130
  • 申報貨品::Sweet Oranges Extract(商品名:Serenzo) 甜橙萃取(2010-11-22) 分類理由::參據進口人提供specification sheet及相關用途說明,本案貨品Serenzo TM之ACTIVE INGREDIENTS芳香物質LIMONENE≧20%,係屬芳香物質LIMONENE之調製品,且作食品用途者,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106.90.53.00-6。 材質成分::白~黃色粉末 Sweet Oranges Extract 25~35%、Gum Arabic 65~75% 功能用途::添加於食品中,當作食品原料,非直接食用 發文文號 099AA0563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挪威 61.10 公噸 17.56%
  2. 新加坡 58.53 公噸 16.82%
  3. 中國大陸 50.30 公噸 14.45%
  4. 美國 39.22 公噸 11.27%
  5. 日本 35.62 公噸 10.24%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21061010005 濃縮蛋白質及組織化蛋白質,蛋白質含量未達50%者
  • 21061020003 濃縮蛋白質及組織化蛋白質,蛋白質含量50%及以上者
  • 21069010008 糖漿(著色或加香料)
  • 21069020104 專供病患用之合成甜食
  • 21069020202 專供病患用之特殊營養食品
  • 21069030004 高蛋白質調配營養食品(蛋白質含量在50%及以上者)
  • 21069040002 嬰兒或幼童食品
  • 21069051008 供食品製造用,不攙酒精之化合配製品
  • 21069052007 供飲料製造用,含酒精強度(以容積計)在0.5%及以下之化合配製品(以芳香物質為基料者除外)
  • 21069054005 用以調製飲料之酒精製品,含酒精強度(以容積計)超過0.5%者(以芳香物質為基料者除外)
  • 21069055004 檄樹茶
  • 21069056003 檄樹膠囊
  • 21069060007 製冰淇淋用之混合料及基料,但以可可或牛奶為基料者除外
  • 21069070005 不屬稅則第2009節,供飲料製造用之濃縮果汁精
  • 21069080003 花粉
  • 21069091108 咖啡乳劑
  • 21069091206 大豆蛋白質食物調製品
  • 21069093008 椰漿粉
  • 21069095006 蛋白質水解物
  • 21069096005 以合成甜味劑替代糖之糖食、口香糖及類似品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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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C Code 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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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則號列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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