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稅則查詢 日本 → 台灣

23065000006

椰子及乾椰子肉油渣餅及固體殘渣物

棕櫚科(Cocos nucifera)椰子及乾椰子肉(copra)油渣餅及殘渣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椰子粕殘餘物 2010-02-01

    申報貨品:椰子粕殘餘物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加工製造及補充說明,係將椰子肉經洗滌壓榨成椰乳後之剩餘物經乾燥而成,用於肥料加工添加,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2306節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306.50.00.00-6。

    材質成分:100%椰子肉剩餘物

    功能用途:肥料加工添加。

    發文文號 099BA020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0.00%
  2. 0.00%
  3. 0.00%
  4. 0.00%
  5. 0.00%

快遞單號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