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6000004
棕櫚類核果及子仁油渣餅及固體殘渣物
棕櫚科(Elaeis guineensis)棕櫚核果及子仁油渣餅及殘渣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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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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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E(Palm Kemel Cake) 棕核仁渣 2010-07-27
申報貨品:PKE(Palm Kemel Cake) 棕核仁渣
分類理由:本案棕核仁渣,參據進口人所提供文件與加工製程,原料為棕櫚仁,經油脂提煉後所產生固體殘渣,可供飼料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306.60.00.00-4。
材質成分:外觀:色澤:咖啡色 汽味:咖啡味和酒香味
功能用途:動物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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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櫚仁剩餘物 2010-02-01
申報貨品:棕櫚仁剩餘物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及加工製程說明,係由棕櫚仁經壓榨取油後之殘餘物,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2306節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306.60.00.00-4。
材質成分:100%棕櫚仁剩餘物。
功能用途:有機肥料原料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馬來西亞 779.37 公噸 89.87%
- 泰國 87.82 公噸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