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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78 條

📜
法律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
條款號
第 278 條
📂
分類
國土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十四 章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6-02-23
📋 條文摘要

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一處裝卸位;面積超過一千五百平方公尺部分,每增加四千平方公尺,應增設一處。 前項裝卸位長度不得小於十三公...

📝 內容

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一處裝卸位;面積超過一千五百平方公尺部分,每增加四千平方公尺,應增設一處。
前項裝卸位長度不得小於十三公尺,寬度不得小於四公尺,淨高不得低於四點二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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