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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1079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1079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三 章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

📝 內容

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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