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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
法律名稱
關稅法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關?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12-23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本法第六條之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及貨物持有人,定義如下: 一、收貨人:指提貨單或進口艙單記載之收貨人。 二、提貨單持有人:指因向收貨人受讓提貨單所載貨...

📝 內容

本法第六條之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及貨物持有人,定義如下:
一、收貨人:指提貨單或進口艙單記載之收貨人。
二、提貨單持有人:指因向收貨人受讓提貨單所載貨物而持有貨物提貨單,或因受收貨人或受讓人委託而以自己名義向海關申報進口之人。
三、貨物持有人:指持有應稅未稅貨物之人,如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之貨物持有人或受讓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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