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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21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321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四 章/第 二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金屬材質線盒、管匣或配件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線盒、管匣或配件應為耐腐蝕性者,或內外面鍍鋅、上釉或有其他防腐蝕處理。 二、線盒、管匣或配件應有足...

📝 內容

金屬材質線盒、管匣或配件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線盒、管匣或配件應為耐腐蝕性者,或內外面鍍鋅、上釉或有其他防腐蝕處理。
二、線盒、管匣或配件應有足以承受所裝設備或導線之強度及硬度。
三、每一個金屬線盒或管匣應有可供設備接地導線連接用之設施。該設施得為螺紋孔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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