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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18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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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絕緣導線裝設於金屬導線槽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絕緣導線在金屬導線槽終端,或在導線管、配件、其他管槽或電纜內,進出金屬導線槽處需要轉折,或金屬導線槽轉折...
📝 內容
絕緣導線裝設於金屬導線槽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絕緣導線在金屬導線槽終端,或在導線管、配件、其他管槽或電纜內,進出金屬導線槽處需要轉折,或金屬導線槽轉折角度超過三十度者,導線彎曲空間應符合表三一三規定。
二、金屬導線槽若作為二十二平方毫米以上絕緣導線之拉線盒者,其與內含相同線徑之管槽或電纜銜接處之距離,以直線引拉者,不得小於導線槽標稱寬度八倍以轉彎引拉者,不得小於導線槽標稱寬度六倍。
一、絕緣導線在金屬導線槽終端,或在導線管、配件、其他管槽或電纜內,進出金屬導線槽處需要轉折,或金屬導線槽轉折角度超過三十度者,導線彎曲空間應符合表三一三規定。
二、金屬導線槽若作為二十二平方毫米以上絕緣導線之拉線盒者,其與內含相同線徑之管槽或電纜銜接處之距離,以直線引拉者,不得小於導線槽標稱寬度八倍以轉彎引拉者,不得小於導線槽標稱寬度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