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34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懸吊型導線槽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槽及其配件應為鋼、不鏽鋼或鋁材質者。 二、鋼質導線槽及其配件應鍍鋅或有防止腐蝕之塗裝。 三、導線槽寬度應為...
📝 內容
懸吊型導線槽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槽及其配件應為鋼、不鏽鋼或鋁材質者。
二、鋼質導線槽及其配件應鍍鋅或有防止腐蝕之塗裝。
三、導線槽寬度應為五十毫米、七十五毫米或一百毫米,且高度不得超過寬度。
一、導線槽及其配件應為鋼、不鏽鋼或鋁材質者。
二、鋼質導線槽及其配件應鍍鋅或有防止腐蝕之塗裝。
三、導線槽寬度應為五十毫米、七十五毫米或一百毫米,且高度不得超過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