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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47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447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四 章/第 十八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匯流排槽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易遭受重機械外力損傷之處。 二、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 三、電動起重機或升降機之升降路。 四、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

📝 內容

匯流排槽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易遭受重機械外力損傷之處。
二、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
三、電動起重機或升降機之升降路。
四、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
五、室外或潮濕場所。但其構造適合室外且防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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