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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48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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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匯流排槽之固定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水平裝設:每隔一‧五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裝設牢固者,其最大距離得放寬至三米。 二、垂直裝設:於各樓地板處...
📝 內容
匯流排槽之固定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水平裝設:每隔一‧五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裝設牢固者,其最大距離得放寬至三米。
二、垂直裝設:於各樓地板處應加以固定及支撐,其最大距離不得超過五米。
一、水平裝設:每隔一‧五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裝設牢固者,其最大距離得放寬至三米。
二、垂直裝設:於各樓地板處應加以固定及支撐,其最大距離不得超過五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