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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55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電動車充電設備應有人員保護系統。但充電電壓小於直流六十伏特者,不在此限。 採用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電動車充電設備者,其人員保護系統應裝設啟斷裝置。 電動...
📝 內容
電動車充電設備應有人員保護系統。但充電電壓小於直流六十伏特者,不在此限。
採用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電動車充電設備者,其人員保護系統應裝設啟斷裝置。
電動車充電連接之所有插座,除依第八十九條規定辦理外,應裝有漏電啟斷裝置。但充電電纜等設備裝設有漏電啟斷裝置者,不在此限。
採用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電動車充電設備者,其人員保護系統應裝設啟斷裝置。
電動車充電連接之所有插座,除依第八十九條規定辦理外,應裝有漏電啟斷裝置。但充電電纜等設備裝設有漏電啟斷裝置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