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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生效中
中華民國刑法-第 306 條
最後修訂: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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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 內容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 罰則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