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 306 條|檢察|法|生效中
第 二十六 章|法務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3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