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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標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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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2-01-09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免經型式認可商品報驗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供測試用者:於申請書註明係供申請型式認可之型式試驗用樣品。 二、出口維修後復運進口:出口資料...

📝 內容

免經型式認可商品報驗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供測試用者:於申請書註明係供申請型式認可之型式試驗用樣品。
二、出口維修後復運進口:出口資料及進口報單。
三、緊急維修品:維修計畫書。
前項第三款維修計畫書,應載明被維修品名稱及其型式認可登錄號碼或控管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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