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4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6-04-01
廣播電視業者因地形、地物之阻隔或其他實際困難,有傳輸中繼節目信號之必要者,得申請設置固定點節目中繼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