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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 52 條

📜
法律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條款號
52
📂
分類
第六章 罰則
🏛️
Authority
財政部 / 賦稅署
🏷️
Version
114.05.28
最後修訂: 2025-05-28
⚖️ 有罰則

📝 內容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但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 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