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糧商管理規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糧商管理規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農?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12-15
📋 條文摘要

同類業務糧商,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相同或類似名稱。 同一糧食加工廠不得重複辦理糧食加工業務之登記。

📝 內容

同類業務糧商,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相同或類似名稱。
同一糧食加工廠不得重複辦理糧食加工業務之登記。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