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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資源循環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1-15
📋 條文摘要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公告指定業者(以下簡稱業者)依規定繳交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 內容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公告指定業者(以下簡稱業者)依規定繳交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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