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第 5 條
最後修訂:
2004-06-04
📋
條文摘要
航政組設技術、監理、海事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查丈量及建造、改造船圖審核事項。 二、解體船審核事項。 三、載客船舶適航性抽查事項。 四、船舶進出港...
📝 內容
航政組設技術、監理、海事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查丈量及建造、改造船圖審核事項。
二、解體船審核事項。
三、載客船舶適航性抽查事項。
四、船舶進出港簽證事項。
五、船舶登記及註冊事項。
六、船舶運送業監理事項。
七、船務代理業監理事項。
八、海運承攬運送業監理事項。
九、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監理事項。
十、打撈業管理事項。
十一、船員及引水人管理事項。
十二、船舶海事案件調查及海事評議業務事項。
十三、船舶航海及輪機記事簿核閱簽證事項。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一、查丈量及建造、改造船圖審核事項。
二、解體船審核事項。
三、載客船舶適航性抽查事項。
四、船舶進出港簽證事項。
五、船舶登記及註冊事項。
六、船舶運送業監理事項。
七、船務代理業監理事項。
八、海運承攬運送業監理事項。
九、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監理事項。
十、打撈業管理事項。
十一、船員及引水人管理事項。
十二、船舶海事案件調查及海事評議業務事項。
十三、船舶航海及輪機記事簿核閱簽證事項。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