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辦事細則-第 5 條

📜
法律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辦事細則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3-03-28
📋 條文摘要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 二、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 內容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
二、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經營許可事項。
三、港埠業務費計收事項。
四、商港服務費收取事項。
五、有關商港營運發展企劃事項。
六、棧埠設施維護管理事項。
七、旅客服務事項。
八、棧埠業務調派申請事項。
九、客戶服務事項。
十、資訊設備管理維護事項。
十一、法制業務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