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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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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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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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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0-15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特定害蟲、害疫區卸貨轉運者,應在輸出前採下列方式之一包裝,且在未經檢疫前應維持包裝狀態完整: 一、以完全密封包裝。 二、以密...

📝 內容

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特定害蟲、害疫區卸貨轉運者,應在輸出前採下列方式之一包裝,且在未經檢疫前應維持包裝狀態完整:
一、以完全密封包裝。
二、以密合之包裝箱包裝,如包裝箱有通氣孔,應在通氣孔上加設網孔小於一點六毫米之防蟲紗網。
三、以棧板或托盤整盤打包裝運,且以網孔小於一點六毫米之防蟲紗網或以能完全防止害蟲、害侵入之材料將貨品全面密閉包裹。
四、以密閉式貨櫃裝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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