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2-08
📋 條文摘要

前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十一條之申請有未提供證明文件或其他得補正之情形者,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完全...

📝 內容

前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十一條之申請有未提供證明文件或其他得補正之情形者,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完全補正者,不予受理。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