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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輸入應施檢疫物追蹤檢疫執行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輸入應施檢疫物追蹤檢疫執行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0-05-07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依本辦法執行追蹤檢疫之輸入應施檢疫物,為犬、貓及其他完成隔離檢疫之活動物,且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評估,有追蹤健康狀況以確保檢疫安全之必要者。

📝 內容

依本辦法執行追蹤檢疫之輸入應施檢疫物,為犬、貓及其他完成隔離檢疫之活動物,且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評估,有追蹤健康狀況以確保檢疫安全之必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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