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2-10-02
📋 條文摘要

保存庫之品質主管應為具保存庫、血庫或相關領域實務經驗一年以上之醫師、醫事檢驗師或具生物相關系所學位者,其職責如下: 一、建立及維持保存庫品質管理系統。...

📝 內容

保存庫之品質主管應為具保存庫、血庫或相關領域實務經驗一年以上之醫師、醫事檢驗師或具生物相關系所學位者,其職責如下:
一、建立及維持保存庫品質管理系統。
二、訂定器官保存有關之醫學與技術標準作業程序。
三、調查器官移植有關之不良反應事件。
四、辦理其他與保存庫品質保證有關事項。
品質主管不得由醫學主管兼任,亦不得兼任其他保存庫之品質主管。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