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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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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9-26
📋 條文摘要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系統性查核:指針對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查核。 二、查核機關: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內容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系統性查核:指針對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查核。
二、查核機關: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三、書面審查:指針對輸出國(地)政府機關提供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四、實地查核:指查核機關派員至輸出國(地),對其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系統性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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