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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國庫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12-29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依前條規定取得菸酒進口業者設立許可者,應於本法第十六條所定期限內,辦妥公司設立或所營事業變更登記後,填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

📝 內容

依前條規定取得菸酒進口業者設立許可者,應於本法第十六條所定期限內,辦妥公司設立或所營事業變更登記後,填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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