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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勞動保險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5-29
📋 條文摘要

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基金投資運用管理業務,由勞動基金監理會負責監理,其監理事項如下: 一、本保險基金年度運用計畫之審議...

📝 內容

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基金投資運用管理業務,由勞動基金監理會負責監理,其監理事項如下:
一、本保險基金年度運用計畫之審議。
二、本保險基金運用部分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保險基金運用整體績效之審議。
四、本保險基金運用業務查核之審議。
五、其他關於本保險基金運用之監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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