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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勞動保險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二 節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5-29
📋 條文摘要

保險人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依其業務職掌按月分別依下列事項製作書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投保單位、投保人數及投保薪資統計。 二、保險給付統...

📝 內容

保險人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依其業務職掌按月分別依下列事項製作書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投保單位、投保人數及投保薪資統計。
二、保險給付統計。
三、保險收支會計報表。
四、保險基金運用概況。
保險人應每年編製前項事項總報告,並於翌年三月底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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