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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生效中
公司法-第 307 條
生效日期:
2026-06-26
最後修訂: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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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法院為前二條處理時,應徵詢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之意見。 法院為終止重整之裁定,應檢同裁定書通知主管機關;裁定確定時,主管機關應...
📝 內容
法院為前二條處理時,應徵詢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之意見。
法院為終止重整之裁定,應檢同裁定書通知主管機關;裁定確定時,主管機關應即為終止重整之登記;其合於破產規定者,法院得依職權宣告其破產。
法院為終止重整之裁定,應檢同裁定書通知主管機關;裁定確定時,主管機關應即為終止重整之登記;其合於破產規定者,法院得依職權宣告其破產。